金融管理学院学风学纪检查公示条例 2014年11月17日起,我院开始实行学风学纪检查大众公示制度,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相应评分。此次公示制与班级评选“学院学风示范班”有直接的联系。具体执行细则如下: 一.以班级为单位,一周为周期,实行100分制,根据具体明细进行加扣分,将考勤状况以分数明示,于每周一早上公布在8号楼一楼的公示栏内。(个人扣分情况另有记录) 二.扣分明细: 分数细则 扣分项 现象 分数 1.吃早饭 -2/人 2.迟到 -3/人 3.缺勤 -5/人 4.早退 -5/人 5.纪律不良现象(玩手机、睡觉、喧哗等) -3/人 6.班级不配合考勤工作 -5/次 7.班级特别不配合系部活动 -5/次 加分项 现象 分数 1.班风较好(由督察老师评选) +10/周 三.对于每周表现突出的班级,系部将给予相应的奖励。 1.按照每周班级总得分,每个年级取前三名评选为“学风标兵班”,每周一次,通报表扬。 2.按照每月班级平均得分(每月班级平均得分=当月每周班级得分总和/4),每个年级取前三名评选为“学风文明班”,每月一次,通报表扬。 3.按照各班获得“学风标兵班”和“学风文明班”的情况,每个学期评比一次“学风精英班”,各年级评选出一等奖1个,二等奖1个,三等奖2个。获奖班级优先推荐为“学院学风示范班”。 4. 对于积极配合学风纪检部进行班级管理的纪律委员或者班委,系部将给予表扬,在其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,在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。 金融管理学院党总支、团总支 2014.11.17